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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农必读年新疆棉花补贴方式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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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棉花补贴方式调整

9月14日,自治区召开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启动电视电话会,全面部署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改革进程,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鼓励农民积极性:产量主导补贴与年60%补贴按生产面积发放,40%补贴按交售量发放不同,从今年9月起,中央补贴资金总额的90%将按交售量补给棉农,其余10%,面向喀什、和田、阿克苏地区以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4个南疆地州,向“基本农户”兑付棉花种植面积部分的补贴。简化流程:两次完成兑付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年,中央分四次拨付*棉花补贴,自治区分三批下达各地,下拨次数多、工作量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补贴兑付的及时性,也引起了一些棉农的疑虑。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年自治区调整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方式。据介绍,中央财政将于年9月底、明年1月上旬分两次拨付补贴资金,为了在当年及时向棉农兑付补贴,帮助他们及时归还贷款和采购农资,自治区将紧密结合中央资金到位情况,分两次安排兑付工作。具体实施为:年10月底,根据籽棉实际交售量以及南疆四地州基本农户棉花种植面积,将大部分补贴资金拨付各地。明年2月,根据各地籽棉实际交售总量,安排下拨其余全部补贴。全部补贴一共只安排两次兑付,各地、州、市财政部门将提前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尽快补充完善“一卡通”系统的农户基本信息,预拨资金到位后,迅速拨付、及时兑付,确保农户利益不受损失。统计电子化:提高工作效率票据是棉农领取补贴的重要依据,种植面积证明、交售证明等票据的整理、保存是棉花补贴发放领取的重要工作,也消耗大量人力和时间成本。依托全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信息平台,这一问题将得到很大改观。为了方便农民,年*将实行电子化的“种植面积证明”,不再使用原先的纸质版。目前,*绝大部分棉农的种植情况已被录入系统,农民可直接交售。在交售环节,还将实现利用信息化手段统计交售量,大幅度减少县、乡两级收集、核对收购票据,统计交售量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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