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白癜风比较好方法 https://m-mip.39.net/czk/mipso_7375991.html关于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联合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药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联合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新市监认〔〕88号),于年10月至11月,针对生态环境、机动车、食品、建材等重点检验检测领域,联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结果予以通报。
一、基本情况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抽调31名检查人员,组成13个联合检查组,在全区范围内随机抽取65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抽查。此次监督抽查,实际对53家机构实施了现场检查,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16家、机动车检验机构18家、食品检验机构9家、建材检验检测机构10家。12家机构因停业、搬迁、受疫情影响等原因未进行现场检查。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书面反馈被检查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一是文件档案管理不规范,缺少文件记录编号、标识等,未按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有效管理、保存。二是检验检测标准、授权签字人等发生变更后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三是仪器设备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检定、校准和定期核查。四是样品标识、流转等信息不完整,留样和处置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标准物质储存环境不当。其中,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23家,占比43.4%;未按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有效管理、保存的17家,占比32.1%。
(二)检验检测行为不规范。一是检验记录不规范,缺少溯源信息,原始记录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检验报告信息不全。二是检验过程不规范,未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程序要求进行检验,或检验方法使用错误,客观导致检测数据、失实及不准确。三是超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和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问题依然存在。其中,未按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的35家,占比66.0%;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6家,占比11.3%;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的6家,占比11.3%;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的4家,占比7.5%。
(三)环境设施条件不符合要求。一是未按检验检测方法标准要求对实验室环境条件进行有效监控并记录。二是环境布置不合理,未按检验检测标准要求配备满足检验检测条件的环境设施。三是基础条件或能力不能持续满足要求,个别机构长期未开展检验检测业务,管理体系连续多年未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此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做好后处理和整改复核工作,并对机构整改情况的长期有效性进行跟踪检查。对于不能持续保持资质认定条件,不再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的机构,责令其停止检验工作,限期整改或主动注销相应的检验资质;对于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数据、结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一查到底,严肃予以处理;涉及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要按规定程序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撤销其资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做好处理结果的信息公开,并将处理结果于年3月31日前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
(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机构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要健全检验检测机构联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实施联合惩戒,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不断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
(三)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要提高认识,对照本通报中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扎实开展问题整改,确保将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及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自律意识,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适时对此次被检查机构开展“回头看”工作。
附件:1.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
2.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抽查结果
3.食品检验机构监督抽查结果
4.建材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年12月29日附件:1.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序号机构名称所属区域检查发现问题汇总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境监测站伊犁内部管理不规范:伊州环监字-78号()报告的固定污染源排气监测原始记录中颗粒物平均值杠改签字人非监测人员;伊州环监字-号()报告的水质悬浮物原始记录的天平(编号为)的称量记录在该仪器使用记录中无法溯源。2塔城地区居安室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塔城1.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塔城居安环境检字报告中测氡原始记录中无FD环境测氢仪设备的打印热敏原始记录。2.内部管理不规范。FA电子天平的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中无年-年的使用记录;塔城居安环境检字报告中苯检测日期为.6.27,苯原始记录实际检测日期为.6.28,该项目气相色谱仪使用登记日期为.6.27的17点,但实际进样日期为.6.28的10点0分32秒;年3月30日的内审不符合项报告模板受控编号为JUAN-12-07-A/0,与程序文件的该模板受控编号JUAN-12-07-B/0不一致。3*合普联科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第WTH号报告中测定氯化物项目的标准稀释液配置日期为年7月11日,实际测试日期为年9月5日,稀释液配置日期不满足实验要求;由于该实验室做土壤中重金属项目,用于土壤制样过筛的金属筛不符合土壤制样要求,应为标准尼龙筛。2.内部管理不规范。第WTF-号报告中,生活饮用水的a、B分析原始记录中所使用的HP-FA-14电子天平在使用记录中未登记;房号为的样品保藏室中食品样品和环境样品同时存放,存在环境交叉污染风险。4*绿格洁瑞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乌鲁木齐1.内部管理不规范。LG--报告中pH原始记录中,检测人员未在酸度计使用记录中登记;LG--报告的烟(粉)尘的滤筒称量原始记录中,检测人员未在MEE()电子天平使用记录中登记。2.未按照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LG--报告中六价铬项目外委分包给乌鲁木齐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未对该被分包单位进行能力评审。5*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电力建设调试所乌鲁木齐1.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HB-FX-SZ号报告由非授权签字人签发,且报告未盖CMA章。2.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HB-FX-SZ号报告硫化物、氨氮原始记录中无样品前处理描述。3.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原子吸收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记录中无关于HB-FX-SZ-号报告年6月19日原子吸收法测定铅相关记录。6乌鲁木齐优尼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乌鲁木齐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YNK--JYS-报告中TSP、PM10原始记录无空白采样信息;YNK--WJC-(3)报告检测任务通知单(一)完成日期未按照实际完成日期填写,每个项目未按照标准方法的要求下达完成时限。2.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YNK--JYS-报告锅炉原始打印记录单未复印,热敏纸无法长期保存。3.内部管理不规范。YNK--JYS-报告溶解氧原始记录S样品分析日期为年7月9日,检测报告分析日期是年7月8日,填写时间错误;分光光度计等仪器的使用记录信息不全,未填写仪器型号、检定或校准日期,个别样品的记录未填写样品编号,仪器使用记录漏填温湿度;YNK--WJC-(3)报告原子荧光分析原始记录检测人、校核人等均未签字;气瓶间气瓶存放有一定安全隐患,易燃气体乙炔与氢气等一并存放,个别气瓶未加装固定装置。7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乌鲁木齐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HS水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中未注明检测依据;年乌鲁木齐市交通噪声检测结果报告未注明检测依据;HS水环境质量监测报告总大肠菌群未标注培养时间。2.内部管理不规范。年实验室管理系统正式运行,但未对LIMS系统的进行受控管理。8*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技术监测中心吐鲁番1.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查吐哈环监字第-YY-号环境监测报告,其中石油类分析项目以仪器谱图替代测定原始记录,经查该项目均存在此问题。2.内部管理不规范。现存放原子吸收光谱仪处无通风罩,乙炔气瓶通风管未安装。9哈密三缘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哈密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编号HMSY-WS123环境检测报告《分光光度法分析六价铬原始记录》中,样品分析日期为.9.17,而曲线绘制日期为.9.18。2.未按照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编号HMSY-WS051环境检测报告《委托检测合同与评审书》中未能体现分包项目与分包方信息。3.内部管理不规范。编号HMSY-WS050环境检测报告《污染源废水采样及交接记录》中对采样方式、排放方式等内容均未填写;且水温项目无相关仪器设备信息。10哈密市华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哈密1.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编号WS--环境检测报告检测依据为《水和废水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实际未取得相关资质。2.未按照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编号编号WS--环境检测报告《委托检测合同与评审书》中未能体现分包方信息。3.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中《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被《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替代,未向资质认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4.内部管理不规范。编号WS--环境检测报告《污染源废水采样及交接记录》中对采样方式、排放方式、固定剂、采样量、样品状态等内容均未填写,且水温项目无相关仪器设备信息;编号WZ--环境检测报告中,所用测量仪器:多功能声级计(出厂编号NO.19758)、噪声校准仪(出厂编号NO.1015)与机构所拥有的多功能声级计、声校准仪不一致。经询问,WZ--环境检测报告所用噪声监测设备为暂时借用的外单位设备。11*天普志诚检测有限公司巴州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TPZC-YY-0号报告中饮食业油烟检测依据填写不全,仅有方法代码,无方法名称;TPZC-Q-号报告中烟(粉)尘检测依据为GB-,实际应为GB-;TPZC05-Q-0号报告二氧化硫仅采集并分析了1个现场空白;TPZC05-Q-0号报告中PM10、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等项目检测依据均无方法修改单;TPZC09-S-号报告总硬度原始记录缺少EDTA溶液标定记录;TPZC09-S-号报告砷原始记录中缺少标准溶液配制记录;TPZC08-S-0号报告BOD5原始记录中出样日期为.8.6,未写明检测周期。2.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总悬浮颗粒物、烟(粉)尘等项目未对标准修改单办理变更手续。3.内部管理不规范。TPZC09-S-号报告检测工作分配单样品编号均用文字标出采样地点,无唯一性标识。12*阿克苏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阿克苏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HDS-号报告中总大肠菌群所使用的检测方法为《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GB/T.12-,结果报告单中检测依据表述为《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HJ/T-。2.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中CJ/T51-已废止,HJ-发布标准修改单,未向资质认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3.内部管理不规范。-HDS-号报告中样品分析日期和图谱日期为年1月7日,但原始记录中砷的分析日期为年1月11日;-WDS-号报告中六价铬原始记录校核人未签字。13阿克苏水质监测有限公司阿克苏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号报告中检测依据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1~.13-,正确应为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1-.13-;-W-号报告原始记录中铬、汞样品没有添加保存剂信息,悬浮固体称量法原始记录中恒重温度为-℃,标准中要求为℃,化学需氧量记录中重铬酸钾溶液标定硫酸亚铁铵没有在临用前标定;-号报告中检验日期为年5月8日,总大肠菌群实际分析用时应为5月8日-10日;-W-号报告中检验日期为年4月8日,生化需氧量实际分析用时应为4月8日-13日,未写明检测周期。2.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标准CJ/T51-、HJ/T-已经发生变更废止,未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3.内部管理不规范。-号报告检验业务流转卡中无样品编号信息;二路低本底α、β测量仪、瑞士万通离子色谱仪已过有效期但未实施检定/校准;用于耐热大肠菌群检测的电热恒温培养箱的温度段(44.5℃)未进行校准。14喀什地区环境监测站喀什1.内部管理不规范。未按照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要求依据RB/T对体系文件进行转版;检测报告编号KDHJ()第KSHJ-DBS-16-02-02号报告,收样日期年2月8日,分析日期年2月8日至19日,原始收样登记表2月11日、任务通知单中送样日期、接收日期均为2月4日,检测完成日期2月9日,原始记录中完成日期2月17日,存在逻辑关系问题。2.未按照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无分包方名录,未对分包方资质等进行有效性评。3.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能力附表中存在已经过期废止的方法重铬酸钾法HJ-TGB-,目前已被HJ-T-替代,未进行变更。15喀什市供水水质监测站喀什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报告编号为(水监)字第(-)中各项目未注明检测依据;报告编号-S采样记录现场采样人只有一人,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必须两人或以上。2.内部管理不规范。报告编号-S采样地点火车站,样品登记表中缺失该样品信息,样品流转缺少唯一性标识;-S检测报告模板各页均发生变化,但无文件变更申请;天平室环境条件不满足技术规范要求,万分之一天平应放置在防震台上;所有气瓶未加设固定装置,存在安全隐患。3.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重铬酸盐法GB-已经废止,未办理变更手续。16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克州1.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所有涉及如六价铬、砷、硒、汞等的检测报告,因上述参数未取得资质认定,在报告中均出现,超出其能力范围,且所有检测报告无签发日期。2.未按照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7检测委托协议书现场检查有委托方协议,但未对任何委托进行合同评审,未对分包方进行资格审查。3.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水)6检测报告游离余氯、耗氧量、砷经查无原始记录,无法溯源。4.未按照规定使用检验检测专用章和资质认定标识。报告编号7报告未加盖CMA章。5.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水)0样品原子荧光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审核人未签字,原子荧光、原子吸收均无校准曲线记录信息,无质量控制记录信息;7报告中,检验流程记录没有信息表明现样品是自采或送检,委托时间9月2日,砷项目检测时间为10月2日,汞和硒10月9日检测,经现场确认未加任何固定剂,耗氧量检测时间9月23日检测,标准方法要求当日检测。6.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该机构法人、地址变更,未按照要求办理变更手续。7.内部管理不规范。现场原子吸收室乙炔气瓶放置在原子吸收仪器室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气瓶存放间气瓶未加装固定装置。17*正天华能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机构搬迁,资质证书有效,建议注销。18奇台县环境监测站昌吉机构长期停业,未开展现场检查。19昌吉市水源水质检测有限公司昌吉机构整合停业,未开展现场检查。20*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巴音郭楞管理局检测中心巴州装修停业,未开展现场检查。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